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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縣農村普法狀況社會調查
義縣農村普法狀況社會調查一、引言
調查目的:對義縣農村地區(qū)法律建設的現(xiàn)時情況及其特點,和農村人對法律的看法及當遇到法律糾紛時采取方法以及這種現(xiàn)象所存在的原因等方面進行細致的分析,并對義縣農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程度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議。
調查時間:2013年3月26日--4月10日
調查對象:義縣劉龍臺鎮(zhèn)村民、村干部、農民工等
調查方式:本次調查報告主要是采用以走訪為主,其它調查方式為輔的調查方式。
二、調查內容
通過在義縣劉龍臺鎮(zhèn)走訪及調查,我發(fā)現(xiàn),農民關心的涉法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ㄒ唬┱鞯匮a償問題。之所以征地補償問題會成為義縣農村居民首要的法律問題,我通過調查后得知,這是由于義縣正在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致使政府需要征地,征地必然帶來補償,而補償當中產生法律糾紛也就不為奇怪了。產生法律糾紛必然有其深刻的社會因素,而產生法律糾紛的原因卻是復雜的,涉及的當事人無非就是政府和當?shù)卮迕。可能的原因,我認為有如下幾點:一是賠償價款協(xié)商不一致,政府所付的補償款項少,致使村民無法接受,或者是村民要求的太多,導致政府無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積與協(xié)商不一致,對于土地征收面積的大小,雙方是有矛盾的,因此產生糾紛也就不奇怪;三是被征地的農民的安置與協(xié)商不一致,其主動權在政府,村民很少參與到規(guī)劃中的,只能被動的接受政府的規(guī)劃方案。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這個問題占到了本次調查的第二位,從此可以看出,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做的非常不如意。面對商家時,消費者畢竟屬于弱勢群體,弱勢群體的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這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就其原因來說主要是商家對消費權益不夠重視,沒有樹立誠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淺。其次,消費者維權的途徑不多,消費者協(xié)會畢竟屬于民間機構,它只能起到一個調節(jié)的作用,對于解決復雜的問題和矛盾嚴重的問題便顯得蒼白無力了。再次,消費者維權的成本大,一般的成本包括,來回的路費,誤工費,時間等等。如果采取仲裁和訴訟的方法則成本就更加巨大。因此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就成了義縣農村居民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之一了。
。ㄈ﹦趧雍贤m紛問題。這個問題占到了本次調查的第三位,可見義縣農民工在就業(yè)時的合法權利沒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面對就業(yè)單位時,農民工同樣是弱勢群體。出現(xiàn)勞動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淡薄,不尊重勞動的合法權益。而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也不夠,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其維權的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政府保護農民工這個弱勢群體的力度還是不夠大。
此外,在婚姻、鄰里等方面涉及法律的問題也比較多。
三、調查結論
通過對調查得出的數(shù)據分析,我們可以了解到目前義縣農村普法主要存在以下幾個主要的問題:
一是農村法制宣傳存在"死角"。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民收入,近年來,國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廣大農民自主經營性增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發(fā)生變化,流動速度加快,為集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帶來了困難。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有些村對于法制宣傳僅限于村部內的一兩塊宣傳欄,試問能有幾個村民經常跑到村部來看著宣傳欄學習法律知識,這樣的法制宣傳浮于表面,只是村里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農民群眾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是個別村領導干部對法制宣傳認識不到位。農村工作紛繁復雜、千頭萬緒,很多是硬指標,也很多是軟指標。法制宣傳,對有些村干部來說,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樣,看得見、摸得著。所以對組織群眾,宣傳黨對新農村建設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國家法律法規(guī),都停留在一般號召上。遇到矛盾糾紛繞道走,了解問題一般化,分析問題一般化,解決問題一般化,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村民很多越過村委會這一級,直接到鄉(xiāng)鎮(zhèn)政府上訪,嚴重影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法制宣傳物質條件欠缺。義縣有些村的集體經濟不是很寬裕,甚至負債不少。要進行法制宣傳,不是光靠嘴上說說就行了的,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無力支撐普法經費,宣傳讀本的緊缺、宣傳設備的落后,這些都是制約農村法制宣傳的客觀原因。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農村普法人員力不從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農村法制宣傳在廣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四、幾點建議
對于以上問題的出現(xiàn),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來加強普法宣傳力度:
一是整合資源,提高宣傳效果。整合科技、文化、法律"三下鄉(xiāng)",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配以文字、圖片、漫畫等進行趣味性、生活化的法制宣傳。另外,農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員流動性較大,組織起來進行規(guī)模性的宣傳教育并不實際,但是,我們卻可以利用農村學校這個得天獨厚的資源條件開展"法進校園"活動。學校學生來自各村各戶,而且人數(shù)多,有固定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豐厚的師資力量,我們可以在農村中小學中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再讓學生回家向家長宣傳法律,這種家長和孩子間的互動能使家長更好的學習到法律。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加強領導。政府應加強對村領導干部的宣傳教育,把思想統(tǒng)一到新農村建設目標和任務上來,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是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制保障。村領導干部要"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法制建設",切實做好農村法制宣傳的組織領導和協(xié)調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增強農民的學習法律的熱情,調動農村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各項事業(yè)的協(xié)調發(fā)展。
三是增加普法教育經費,以最低的成本創(chuàng)造最高的效果。對確實無法支持農村普法經費的的村居,鎮(zhèn)財政應適當進行傾斜,給予一定的經濟扶持,使農村法制宣傳得以順利開展。同時,各村也應考慮到自身經費的實際情況,在法制宣傳的形式上多下工夫,節(jié)約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創(chuàng)造最優(yōu)的成果,務求法制宣傳的到位。
當然只有通過個人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農村的法律基礎才會越來越提高。一些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農村群眾的生活才會更幸福、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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