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合同 篇1
為加強裝修施工現(xiàn)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州市消防條例》和廣州市消防局對施工管理得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制訂施工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如下:
1.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jiān)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zhí)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防火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xiàn)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xiàn)場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保安部備案。
2.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3.施工現(xiàn)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志,乙方應對職工安全、防火知識教育,上班作業(yè)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4.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危險作業(yè)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5.乙方應制定使用電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6.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yè),應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并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
7.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保衛(wèi)辦理用火手續(xù),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理附近易燃易爆物.
8.禁止將施工現(xiàn)場建筑物做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有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
9.不準在施工建筑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0.施工現(xiàn)場禁止吸煙。
11.施工現(xiàn)場及庫區(qū)、料場禁止使用碘鎢燈作為強熱光照明。
12.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3.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的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14、施工現(xiàn)場,未經(jīng)保衛(wèi)科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準使用的電熱器具枯符合電氣安裝規(guī)范。
15、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guī)定。
18、嚴禁在現(xiàn)場喝酒、、打架斗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20施工現(xiàn)場應有專職安全負責人,檢查監(jiān)督落實上述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21、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fā)生火災和治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22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xiàn)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一些易燃易爆雜物及時清掃,清除火災隱藏患。
23、乙方要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xiàn)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滅火器須自行配備進行,并經(jīng)保衛(wèi)科檢查是否合格。
消防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洽談和協(xié)商,甲方?jīng)Q定委托乙方進行商鋪二次裝修消防工程。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商鋪名稱:
2、 商鋪地址:洪湖市天遠時代廣場____區(qū)__________________;
3、 商鋪實有面積: 平方米;
4、 工程內容:消防圖紙的設計,消火栓系統(tǒng)、自動噴淋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安裝、調試與檢測,消防驗收。
5、 委托方式:包消防圖紙設計,包申報,包人工,包材料,包消防驗收合格。
6、 工期:隨主體裝修工程同步。
第二條: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 工程價款:按實有面積,包干單價 元/㎡計算,合同包干總價款為元(小寫),人民幣 (大寫)。
2、支付方式:消防設計前支付 %,待消防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配合乙方免費提供施工所需水電;
(2)按時支付工程款;
。3)配合乙方現(xiàn)場施工工作。
2、乙方責任:
。1)按照施工圖紙及消防施工規(guī)范進行施工;
。2)乙方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違法被罰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
。3)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
第五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六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fā)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xié)商、調解解決,或協(xié)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
日期: 日期:
消防合同 篇3
甲方(勞務發(fā)包方):
乙方(勞務承包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tài)度,按照《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簽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
工程名稱:
工程內容:
二、承包價格
1、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只按箱體數(shù)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箱體規(guī)格:1600_700_240,單價:450元/只
2、室內噴淋系統(tǒng)只按噴頭數(shù)量計算,不計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具體單價如下:
噴頭類型:下噴,單價:75元/只
3、消防報警系統(tǒng)按探頭數(shù)量計算,另計弱電線管安裝費用(3元/米)。具體單價如下:
探頭單價:70元/只
4。室外消防給水系統(tǒng)只按管道長度計算(消防水池給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給水管,約120米),不計配件等其他安裝費用。共計3200元,土方開挖費用不包含在內。
5、開洞、堵洞及暗箱開墻洞等零星費用。具體單價如下:費用內容:開DN150洞,單價:45元/只
6、由于設計、建設方及監(jiān)理要求變更等簽證內容,人工費甲方應按照簽證單最終審計后定額人工費支付另支付給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臺消防主泵、2臺穩(wěn)壓泵、1臺氣壓罐、1臺濕式報警閥共計15000元。
8、消防系統(tǒng)調試費僅計取報警系統(tǒng)調試費,小計3200元。消火栓、噴淋系統(tǒng)調試費不再另計取。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進場施工后1周內支付乙方5000元作為當月生活費。
2。乙方待消防噴淋支管、弱電支管(含穿線)安裝結束后,甲方在1周內內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場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開列數(shù)量清單,甲方選擇品牌給乙方購買,乙方負責施工,材料實行多退少補。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試壓等檢測工具由乙方自備。
2。乙方應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2天內及時采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對方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
3。甲方在乙方進場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電費。
五、合同爭議
1。出現(xiàn)爭議甲乙雙方先協(xié)商。
2。協(xié)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承包人(全稱):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為“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已經(jīng)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實驗樓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北京市昌平區(qū)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等設備、材料的供貨、安裝(并包含滅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噴淋泵及相應泵房內的雙電源控制柜、屋頂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橋架等);
2、以上系統(tǒng)的調試和負責有關消防的各種檢測;
3、組織對整個消防工程的報驗并配合發(fā)包人辦理消防局相關報批手續(xù)并取得報批文件; 4、負責培訓并按相關規(guī)定對所施工工程進行保修;
5、以上雖未載明,但為完成工程竣工交驗,以上消防系統(tǒng)所需的一切設備、材料供應及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工作;
6、分包人應確保系統(tǒng)功能滿足消防部門要求,并順利通過驗收; 本次工程范圍不包括:
1、油配電室引來的雙路電纜,此部分電纜由其它配電專業(yè)負責引入泵房內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設備基礎、水泵結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和消火栓系統(tǒng)需預埋(留)的'管、預埋件、預埋套管及預留洞口的施工。此項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單;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需預埋(留)的管、箱、盒、橋架及穿引絲的施工,預埋預留、墻面與預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單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統(tǒng)管道出墻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進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裝。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xié)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xié)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xié)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帳號: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jù)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jīng)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fā)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jiān)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fā)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jīng)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jīng)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fā)的《建
消防合同 篇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買賣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購銷合同,雙方自愿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shù)量:
彩超 套,其配置見合同附件一。
3、價款:
依據(jù)合同附件一所配置的彩超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其中軟件合同額 佰 拾 萬 仟元整)。
4、交貨及安裝調試地點:
交貨地點: ,安裝調試地點: ;收貨人: ;聯(lián)系電話: 。
5、運輸方式及交付方式:
(1)賣方代辦運輸,運費及保險費由賣方承付;
(2)賣方將彩超運到第4條約定的交貨地點即為賣方履行交付義務,自此彩超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買方應在彩超運抵交貨地點后,與賣方的工程師共同依據(jù)裝箱清單的內容對彩超進行清點,并簽署簽收單,買方無故拒絕清點或單方面自行打開包裝的,則以賣方與承運人所簽署的貨物運單作為賣方已履行交付義務的憑證。
6、交貨期:
雙方約定合同生效后
7、付款條件及方式:
(1)本合同經(jīng)雙方簽字蓋章后,買方應在十日內向賣方交付定金,定金數(shù)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該定金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和買賣雙方履行合同的擔保。在買方完全履行合同后定金抵作價款。
(2)賣方發(fā)貨前,買方再付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元整,賣方收到該筆款項后按約定發(fā)貨。
(3)余款按下列方式交付:
(4)賣方銀行帳戶如下: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8、彩超的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
賣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二《安裝驗收及售后服務》的約定提供相關服務。
9、違約責任:
(1)賣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貨物,應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付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賣方所收取的定金應雙倍返還。
(2)賣方因自身原因逾期履行合同的,每延遲壹日則按買方已付貨款額的0.3‰支付違約金。
(3)買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貨的,應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為退貨部分的貨物原值的10%并賠償賣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4)買方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發(fā)貨期內未向賣方支付全部定金和發(fā)貨前款的,在給予十日的合理期限屆滿后,視為買方拒絕履行合同,賣方有權書面通知買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買方時解除,買方所支付的定金不予退還。
(5)買方?jīng)]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的,每逾期壹日,按逾期應付金額的0.3‰支付違約金。同時買賣雙方確認在買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貨款時,賣方有權停止買方使用該彩超。
10、買方的附隨義務:
(1)買方應在本合同第6條約定的交貨期內完成裝機前的場地準備工作及付清發(fā)貨前的所有貨款,賣方對于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圍的因素所引起的延遲交貨(包括由于買方場地準備不及時或不符合條件、付款拖延等原因引起的延遲交貨)不承擔責任,如發(fā)生上述事由,賣方有權通知買方并相應順延交貨期。
、俑肚灏l(fā)貨前合同約定的定金和發(fā)貨前款;
②做好彩超機房的相關安裝準備工作,具體見本合同附件三《彩超安裝要求》;
、廴〉貌食褂迷S可。
(2)為配合賣方安裝調試,買方負責卸車、搬運等方面的事宜,并在賣方安裝時提供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3)買方負有對賣方產品、技術文件及本合同的相關技術資料、合同附件保密的義務。未經(jīng)賣方同意,買方不得將其以轉讓、復印、公開等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11、彩超所有權轉移的界定:
買賣雙方約定在買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彩超的所有權歸賣方,買方只擁有彩超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不享有處分權。買方不得以彩超設定擔;蛞圆食儸F(xiàn)對其他方承擔民事責任,如有此種約定,則該約定無效。在買方按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貨款后,彩超的所有權歸買方。
12、爭議解決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盡先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選擇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13、其他約定:
14、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且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生效,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所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6
總包施工單位: 浙江省一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施工單位: 浙江東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 陽光國際廣場心消防工程的順利實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jīng)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守。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1.2工程地點:望江東路與錢塘路交叉口
1.3工程內容:陽光國際廣場A、B、C號樓及地下室全部的消防安裝工程
1.4承包范圍:根據(jù)建設單位提供的招標文件清單量及施工圖所示的消防工程項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淋滅火系統(tǒng)、消火栓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及防火卷簾的安裝與調試)
1.5承包方式:乙方負責包工、包料、包施工
1.6本合同的價款按投標書中報價暫定人民幣836萬元 ,最終造價以審計部門審核結果為準。
第2條 建設工期
安裝工程開竣工日期以甲方工期為準,安裝工程積極配合甲方滿足總進度計劃要求,確保與甲方工程同步進行。
2.1 開工日期:200 年月日(按甲方要求)
2.2竣工日期:200 年 月 日(跟總包同步)
2.3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810 日歷天。
第3條 甲方責任
3.1提供施工現(xiàn)場管理制度施工總進度計劃。會同業(yè)主、監(jiān)理執(zhí)行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管理和協(xié)調工作。
3.2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用水、用電接口、現(xiàn)有垂直運輸設備、腳手架等。及施工現(xiàn)場垃圾清運。
3.3針對工程施工的特點,甲方及時組織和協(xié)調設計與施工的銜接和配合工作。
3.4 為分包方施工進場提供生活宿舍、材料倉庫、辦公室。
3.5 按設計要求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為分包預埋、預留及安裝留出合理的作業(yè)時間和必要的
施工條件。
3.6因施工工藝要求鑿洞打洞開孔甲方應給予配合,乙方所開孔洞線槽由甲方修補至結構平面。
3.7及時支付工程款。
3.8提供施工圖六套。
3.9提供該工程的完稅憑證給乙方。
第4條 乙方責任
4.1 嚴格按圖施工,做好預埋、預留工作,負責自身管線的修補。
4.2因分包方施工質量問題,驗收不合格造成總包方工期延誤的,總包相應損失由乙方負責。
4.3在混凝土澆搗時,分包方應派人員監(jiān)護,做好預埋件的保護工作。
4.4根據(jù)總包方的統(tǒng)一安排,做好分包范圍的現(xiàn)場標化管理工作。
4.5配合總包方做好工地安全、消防、保衛(wèi)工作,并服從總包的管理。分包方未做好自身的工作而受到的`處罰由分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工傷事故一律自負,由此引起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6負責乙方施工產生的垃圾清理工作,清理至甲方指定位臵后,由甲方統(tǒng)一清運。
第5條 進度計劃
5.1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日期,將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建設單位。
5.2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監(jiān)理公司、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如實際進度達不到計劃進度時,乙方應按要求提出改進措施。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誤,經(jīng)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6.1工程量變化較大和設計變更。
6.2一周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的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6.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
6.4甲方未能按本協(xié)議約定提供施工圖紙及開工條件。
6.5甲方未能按本協(xié)議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第7條 檢查和返工
7.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guī)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單位、監(jiān)理單位代表依據(jù)合同發(fā)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8條 工程質量等級
8.1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及浙江省(杭州市)地方頒布的標準執(zhí)行。與總包的質量目標一致。創(chuàng)“西湖杯”工程。
第9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9.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24小時前通知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xù)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若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甲方代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為能及時驗收造成乙方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致使工期延誤的,延誤日期當剔除在合同約定工期內。
9.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通知以上各方代表參加隱蔽驗收而自行進行隱蔽或繼續(xù)施工,責令其停止施工并對已覆蓋的部分進行剝露,無論合格與否,所引起的費用損失及工期延誤,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10條 安裝調試
10.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lián)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由乙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一周前通知各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甲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10.2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乙方按設計修改后重新安裝。
10.3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乙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由乙方采購設備,則乙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調試達不到驗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調試,承擔修改和重新調試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5若因甲方原因延誤調試的,則工期應當順延。
第11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
11.1各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的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相關方必須無條件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第12條 結算依據(jù)及調整
12.1本工程造價的計價依據(jù):工程量按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聯(lián)系單、會審紀要等計算,定額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xx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xx
版)、及有關計價依據(jù)的補充定額。
12.2工程量結算:工程量按實結算。
12.3材料設備價格:按一次性報價為準(鍍鋅管材、電線、電纜按結構驗收后的合同工期平均信息價計算)。
12.4人工工資調整:定額人工工資按《杭州市安裝工程(20xx)定額》執(zhí)行, 12.5條約定分二階段調整;材料價差部分稅金另計。
12.6無價材料:凡投標書中、《杭州造價信息》、《浙江造價信息》上沒有的材料、設備一律為無價材料,副刊不作為計價依據(jù)。無價材料、設備的價格須由聯(lián)系單確認,我公司根據(jù)進度需要,提前一個月上報。
12.7施工中如遇工程障礙物及圖紙增減,工程款另行調整。有關圖紙修改、或另增加的內容,不管是技術、經(jīng)濟聯(lián)系單必須經(jīng)過甲方同意,簽字蓋章才有效。如增加的聯(lián)系單工程量較大(超20000元以上),則該工程量列入工程款支付計劃。
第13條 工程款的支付和履約保證金
13.1管理費由業(yè)主支付給甲方,乙方支付給總承包單位共計 16.8 萬元的配合費(含稅金、水電費、配合費、垂直運輸?shù)人匈M用)一次性包干。
13.2具體付款方式:
13.2.1±0.00以下部分:至±0.00完成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50%,至工程結頂支付25%。
13.2.2±0.00以上部分:±0.00以上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 70%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每月25前將當月完成工程量報甲方核定,甲方于次日5日(節(jié)假日順延)前完成核定工作。
13.2.3工程達到竣工條件時工程款支付至實際完成總工程量80%的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后7天內工程款支付至實際完成總工程量85%的工程進度款
13.2.4工程結算審計完畢一周內工程款支付至經(jīng)審定的工程結算價的97%。保修金3%在保修期二年滿后七天內付清(不計利息)。
13.3甲方自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之日起90天內完成結算的審計、審定工作(非甲方原因及雙方有爭議除外)。
13.4乙方上報的結算價不得超過實際審核總價的5%,超過部分審計費由乙方承但。
第14條 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14.1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部分設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
14.2乙方應在材料和設備到貨48小時前通知各方代表驗收,若在乙方通知后各方代表在72小時內不能給予驗收且不能告知乙方不能驗收合理原因的,則視為該批材料合格。 14.3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和設備若與設計和規(guī)范、工程量清單和投標書《主要材料設備清單》要求不符,各方代表有權拒絕驗收,乙方應按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xiàn)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之產品。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4.4各方對乙方供應的材料與設備在質量方面若有疑異,可要求由國家認可的有關專業(yè)檢測機構進行測試。檢測結論為不合格,將拒絕接受并由乙方承擔發(fā)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按規(guī)定需在現(xiàn)場取樣測試的材料,乙方應提出見證申請并委托檢測機構復試。 14.5 樣品和資料均由乙方提供,設備和材料必須經(jīng)甲方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認可。
第15條 竣工日期
15.1乙方在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后,應向建設方提交竣工報告,建設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開始組織驗收,驗收時間不作工期累計。如驗收合格通過,則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當日即為竣工日期;如驗收不合格需返工,則返工時間作總工期累計。
第16條 竣工驗收
16.1乙方按規(guī)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和竣工報告及竣工圖,甲方在7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第17條 產品保護和工程保修期
17.1乙方在施工期間,按施工合同的承包管理范圍,承擔所有分項工程階段性已完產品保護的全部責任,直至整個工程竣工驗收。
17.2本工程保修期自消防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18條 爭議
18.1發(fā)生合同爭議時,甲、乙雙方先通過協(xié)商或者調解解決,如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任一方可向杭州市下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爭議。
18.2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時間,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違約的責任以及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發(fā)生的爭議,均包括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 在訴訟過程中,除了爭議部分外,并不影響本合同無爭議部分的繼續(xù)履行。
第19條 違約
19.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fā)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實際情況最高支付乙方工程造價20%的違約金,并相應順延工期。
1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要求,須自費進行返工直至符
消防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杭州市拱墅區(qū)利順消防器材經(jīng)營部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jīng)過共同協(xié)商,本著互利互惠、平等交易、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等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xié)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器材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乙方對甲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協(xié)議中產品質量及滅火器的換藥及維修服務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乙方并保證能通過消防驗收。
第三條 交貨
3.1 乙方供貨時須提供《供貨清單》并加蓋公司印章,詳細填寫所有產品名稱、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
3.2 乙方應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3甲方收到乙方貨物時,如發(fā)現(xiàn)錯裝、缺件以及其他缺陷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應在2日內無償更換及補齊,以達到協(xié)議中的標準。
第四條 報價和結算
4.1乙方所供產品價格依據(jù)雙方確認的價格表執(zhí)行。
4.2 結算方式: 貨到驗收后,甲方在15天內將貨款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公司全稱:杭州市拱墅區(qū)利順消防器材經(jīng)營部 開戶行地址:杭州銀行大關支行 帳號:xxx
第五條 采購內容及價格
第六條 協(xié)議的生效和期限
6.1 本協(xié)議壹式肆份,甲方執(zhí)貳份,乙方執(zhí)貳份,經(jīng)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6.2 協(xié)議期限為年
6.3 乙方包年檢一次,即第一次出廠年檢時間到期后,免費年檢一次,不收取任何費用 (非人為)。之后甲方如需要乙方繼續(xù)為其年檢, 乙方按實際情況收取年檢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就變更事項,雙方應另立補充協(xié)議。
7.2 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解除。
7.3 協(xié)議中一方有以下違約行為,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經(jīng)濟損失或承擔違約責任。
、僖曳綗o故單方面終止協(xié)議,中途停止供貨或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停止供貨的。 ②乙方供貨的產品有質量缺陷,經(jīng)甲方通知后,未在有效期內及時更換的。 ③甲方無故終止協(xié)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第八條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8.1本協(xié)議產品質保期自通過驗收之日起12個月。如由于乙方責任需要更換或修理部分的質保期從再次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期限為12個月。
8.2乙方為甲方提供優(yōu)質服務,對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及維修的滅火器實行全程跟蹤服務,每年至少上門協(xié)助檢查壹次。甲方如有需求可隨時電話預約,乙方在一個工作日內到達。
8.3甲方在乙方所購消防器材均免費送貨上門;換藥、維修的滅火器乙方上門提取,換藥、維修后及時送還到甲方。
8.4甲方須嚴格按照滅火器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保管、儲存滅火器;經(jīng)常檢查壓力表,一經(jīng)開啟,即使噴出不多或壓力表低于綠線區(qū)必須及時重新充裝維修;必要時可通知乙方上門指導。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本協(xié)議中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簽訂本協(xié)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
9.2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xié)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在十五日內提供書面證明,經(jīng)雙方協(xié)商是否變更或延期執(zhí)行協(xié)議。
9.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乙方如延期交貨或交貨數(shù)量不足者,乙方應償付甲方此批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10.2 乙方所發(fā)產品有不合規(guī)格、不符合質量要求等情況,甲方有權拒絕辦理收貨手續(xù),且無代為保管責任,因此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10.3 在產品保質期內,乙方所供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發(fā)生損壞,乙方負責無償修復或更換,但甲方非正常使用或人為原因導致的除外。
10.4甲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第7.3條的約定解除協(xié)議的,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解除協(xié)議的通知后一周內退還甲方已付全部款項,設備已經(jīng)交付的,乙方在返還貨款后一周內自行取回設備。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所有因本協(xié)議或執(zhí)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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