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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抵押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有土地抵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有土地抵押合同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據(jù)《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元債務的擔保,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信的原則,經(jīng)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甲方所具有使用權的土地坐落于_____區(qū)_____街_____號,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_,使用年限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為_____,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經(jīng)評估,并由____市國土資源局確認(備案)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土地使用權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土地使用權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土地,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土地;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jīng)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七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xié)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jīng)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jīng)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國有土地抵押合同2
抵押人(甲方):
立合同單位
抵押權人(乙方):
甲方為了____,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江蘇省抵押貨款暫行辦法》、《淮安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將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予乙方,作為甲方____的保證,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誠實的原則,經(jīng)共同協(xié)商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座落于____,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____,使用年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____。經(jīng)評估,并由(市)區(qū)國土資源局確認使用權總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許可抵押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該宗地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給____。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
第二條 甲方根據(jù)《土地使用權抵押許可證》許可抵押的限額,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土地范圍已經(jīng)雙方確認(見附圖)。
第三條 擔保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權擔保范圍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金、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抵押期限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已設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占管。甲方應保證土地的完整。甲方在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不得轉讓、出租、抵押以及作其它權屬處分,乙方對抵押物有檢查監(jiān)督權。
第七條 發(fā)生自然災害造成抵押物和附著物毀損時,甲方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因企業(yè)兼并、更名、分立或死亡時,應通知對方并由新的企業(yè)或繼承人、遺產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根據(jù)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債務、債權關系,承擔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于發(fā)生變更后三十日內共同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九條 違約責任: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解除合同的,當事人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得到對方認可后,應簽訂本合同補充文本,否則為違約。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第十條 甲方逾期不能履行債務或未按合同規(guī)定履行債務,乙方有權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zhí)幏值盅旱耐恋厥褂脵唷?/p>
第十一條 乙方申請?zhí)幏值盅和恋厥褂脵鄷r,應當書面通知甲方或其它當事人。
第十二條 乙方可采取轉讓方式處分抵押物,也可委托縣土地管理局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處分抵押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
(三)支付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
(四)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罰息及違約金;
(五)剩余價款交還抵押人。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乙雙方應向市縣國土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抵押證明書》。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淮安市(區(qū))國土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甲方債務一履行完畢,抵押合同即告終結。甲、乙雙方應于履行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十八條 抵押合同期滿,經(jīng)甲、乙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抵押合同可延期或續(xù)期,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蓋章,并經(jīng)淮安市(區(qū))國土管理部門批準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補充協(xié)議____份,附件____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附件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登記部門貳份。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
銀行帳號:____銀行帳號:
法定地址:____法定地址:
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委托代理人(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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