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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基金面面談(七)--投資開放式基金的風險
隨著華夏成長證券投資基金的推出,我國的開放式基金已經達到了3家。而3家開放式基金都不約而同地采用了“銀行網點代銷”的發(fā)售方式。
利用第三方——商業(yè)銀行的網點出售基金,是國際上比較通用的一種基金銷售模式,也是國內基金業(yè)務發(fā)展的一個趨勢。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和《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不僅是開放式基金的托管人,而且“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辦理開放式基金單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yè)務”。
由于老百姓對國家所有的商業(yè)銀行普遍懷有一種深深的信任感,不少準備購買開放式基金的投資者認為,既然是銀行出售的基金,大概和銀行出售的國債差不多,不會有太大的風險;比起在證券交易所購買的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也肯定會更安全一些吧。
其實,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因此有必要就開放式基金的風險作出進一步的分析和闡明。首先,我國的開放式基金是一種“契約型”基金,即是由投資者和基金管理公司作出的一項共同分享投資收益、同時一起分擔投資風險的合同行為,這意味著投資者不可能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就獲得相應的收益。其次,開放式基金是建立在基金管理公司信譽基礎上的證券投資品種,其風險要明顯高于國債和銀行存款,商業(yè)銀行只是“代理”基金管理公司發(fā)售基金,如果開放式基金運作失敗,投資者將面臨巨額贖回、資產嚴重縮水甚至清盤的風險,而發(fā)售銀行和國家并不對此承擔任何擔保責任。第三,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均按基金的凈資產作價,不像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封閉式基金那樣,會出現價格高于凈資產的投機收益;相反,開放式基金還要負擔額外的申購費和贖回費,從某種意義上說,其風險收益比可能比封閉式基金更弱一些。最后,開放式基金由于時刻面臨贖回的風險,基金管理者會保留較高的現金比例以保持資產較高的流動性,這樣就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基金的業(yè)績,投資者要在短期內獲取高額回報不現實。
綜上所述,投資者切不可對開放式基金抱有過高的期望,更不能因為是銀行出售的基金而忽視開放式基金的風險。誠然,通過銀行的分支機構和銷售網絡出售開放式基金可以大大增加投資者購買基金的方便性,但開放式基金的投資風險并沒有因為商業(yè)銀行的代售而有任何降低。投資者在購買開放式基金之前,一定要確立風險意識,認真閱讀基金契約、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以有效保護自身利益。
●郭昕煒
華泰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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