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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卷本《東坡志林》的真?zhèn)螁栴}

            時間:2023-02-21 19:51:25 考古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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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林》流傳至今的主要有三種:百川學(xué)海(咸淳本)丙集收錄的《東坡先生志林集》一卷;萬歷二十三年趙開美刊刻的《東坡志林》五卷;《稗!罚ㄈf歷本)收錄的《東坡先生志林》十二卷,《四庫全書》所收也即此本。其中一卷本所收為十三首史論,五卷、十二卷本所收主要為雜記、雜說,但五卷本也收有一卷本的史論,十二卷本則無一卷本的史論,其他內(nèi)容與五卷本有許多重出之處。三種《志林》不僅卷數(shù)、內(nèi)容不同,刊刻的時代也不同。除一卷本《志林》出現(xiàn)在宋代,五卷本、十二卷本則都出現(xiàn)在明代。
              1919年涵芬樓以趙刻五卷本《東坡志林》為底本進行校印,并附夏敬觀氏《跋》,對其評價是“要為宋人所輯,則可信也”。以后,1981年出版的王松齡氏校點本《東坡志林》(中華書局),1983年華東師范大學(xué)古籍研究所點校注釋的《東坡志林·仇池筆記》(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2000年劉文忠氏評注的《東坡志林》(學(xué)苑出版社)等皆以涵芬樓校印本為《志林》底本,承襲了夏氏對趙刻五卷本的版本屬性的判斷。
              那么,這個出現(xiàn)于明代的五卷本《東坡志林》的可信性到底如何呢?本文將就這個問題稍作考辨,并涉及與之相關(guān)的十二卷本《東坡先生志林》的真?zhèn)螁栴}。
                一
              《志林》在宋代見于著錄的,除了一卷本外,還有三卷本。這兩種《志林》分別見于蘇軾文集在宋代的兩個系統(tǒng):一為分集編訂本;一為分類合編本,主要為麻沙本《大全集》。
              據(jù)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七,宋代分集編定的蘇軾文集為《東坡集》、《后集》、《內(nèi)制》、《外制》、《奏議》、《和陶》、《應(yīng)詔》,故也稱“東坡七集”。而蘇轍《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銘》曰:“有《東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議》十五卷,《內(nèi)制》十卷,《外制》三卷;公詩本似李、杜,晚喜陶淵明,追和之者幾遍,凡四卷。”文中有“明年(指蘇軾逝世的次年。——引者)閏六月癸酉葬于汝州郟城縣釣臺鄉(xiāng)上瑞里”的記載,而墓志是置于墓道中的,必須在落葬前寫成和刻好;蘇軾卒于建中靖國元年秋七月,可知該文寫于蘇軾逝世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其中所述諸集,當(dāng)是蘇軾生前已編定者;至其不言《應(yīng)詔集》,當(dāng)是其非蘇軾生前所編定,而系后人纂輯。故《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七在著錄上述蘇軾七集后又說:“杭、蜀本同,唯杭無《應(yīng)詔集》。”同卷又說:“蓋杭本當(dāng)坡公無恙時已行于世矣!币部蔀椤稇(yīng)詔集》后出的佐證。而現(xiàn)存的宋刊《東坡后集》中即有《志林》,除個別文字有出入外,均與《百川學(xué)!繁镜摹吨玖帧废嗤!逗蠹返木幎仍谔K軾生前,則《百川學(xué)海》所收一卷本《志林》的編纂不僅出于蘇軾之意,而且總標(biāo)題“志林”也為蘇軾所定。
              三卷本《志林》見于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一。該卷著錄《東坡手澤》三卷,并云:“今俗本大全集中所謂《志林》者也!笨梢娐樯硶淮笕兴铡吨玖帧窞槿肀镜摹稏|坡手澤》。三卷本《志林》中不包含一卷本《志林》的內(nèi)容,一卷本《志林》被麻沙書坊大全集的編輯者刪去了《志林》的總標(biāo)題,而為其每一首都加上了篇名(《東坡后集》中的《志林》原為十三則,除總標(biāo)題外,每則都無篇名;《百川學(xué)!放c之相同),并收到了“論”的部分。我們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成化刻本《東坡七集》的《續(xù)集》卷八載有“論”三十二首,其中十三首同于《后集》所載《志林》,唯每篇都有篇名;而據(jù)李紹為該本所撰序,成化本《東坡七集》中,其《續(xù)集》以前的六集均據(jù)宋刊“東坡七集”系統(tǒng)的曹訓(xùn)刻本翻刻,最后一集為《續(xù)集》,則出于宋刻麻沙本系統(tǒng)的明代仁宗對的翻刻本,即其所說“舊本”(指宋曹訓(xùn)刻本)無而“新本”(指出于宋刻麻沙本大全集系統(tǒng)的仁廟新本)有者,“則為續(xù)集并刻之”;此十三首既然“舊本”已有,原不該重見于《續(xù)集》;其造成此等訛誤,當(dāng)是“新本”刪去了《志林》的總標(biāo)題,而為其每一篇都加上了標(biāo)題,列入了“論”的一類,是以在據(jù)“新本”編“續(xù)集”時,遂誤以為此系“舊本”所無,而將其收入《續(xù)集》了。而“新本”的這種將一卷本《志林》列入“論”的分類方式,當(dāng)出于其底本——宋本麻沙書坊大全集系統(tǒng)的本子(說見后)。由此可見麻沙書坊本所收的三卷本《志林》是不包含一卷本《志林》的內(nèi)容的。
              三卷本《志林》今不見流傳;《東坡手澤》雖在陶宗儀時代尚存,后亦不可蹤跡;麻沙書坊大全集現(xiàn)亦不可見,故無由考知三卷本《志林》的原貌。其實,麻沙書坊大全集在明成化年間已較為稀有或已不可見,正如成化刻本《東坡七集》卷首李紹序中所言:“求其全集(指歐陽集、蘇軾全集!撸瑒t宋時刻本雖存,而藏于內(nèi)閣,仁廟亦嘗命工翻刻,而歐集止以賜二三大臣,蘇集以工未畢,而上升遐矣。故二集之傳于世也獨少,學(xué)者雖欲求之,蓋已不可易而得者也!w公(指蘇軾——引者)文全集初有杭、蜀、吉本及建安麻沙諸本行于世,以歲既久,木朽紙弊,至于今,已不復(fù)全矣。”正因為麻沙書坊大全集其時已較為罕見,成化刻本《東坡七集》的編輯者才只能以據(jù)“宋時刻本翻刻”且“未完”的仁廟新本為底本,將其所得“宋時曹訓(xùn)所刻舊本”以外的蘇軾詩文編為《東坡七集》中的《續(xù)集》。在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成化本《東坡七集》中并無《和陶》一集;宋刊“七集”中的其它六集則都收入,當(dāng)是其所獲宋曹訓(xùn)刻本已佚去了《和陶》。但成化本《東坡七集》的《續(xù)集》中卻有《和陶》,只是未單獨成卷,而與其它作品合為一卷;同時,《續(xù)集》中所收不見于前后集的詩文數(shù)量不少,均分類編列。倘若“仁廟”新本是據(jù)宋刊“東坡七集”翻刻,那么,“仁廟”新本亦必分為七集,除《和陶》單獨成為一集外,其余作品也必分別編為六集,縱或曹訓(xùn)刻本已有佚失,但“仁廟”新本所有而不見于曹訓(xùn)所刻六集本中的作品也必分別見于其他六集的各集之中。既然如此,成化本《七集》自當(dāng)將《和陶》單獨編為一集,而將另六集中多出的作品分別補入其原隸的各集之中,何必將另六集中多出的作品歸并后重新分類而與《和陶》編在一起呢?何況《和陶》原為四卷,《續(xù)集》何以要將它與其它作品合并為一卷呢?所以,“仁廟”新本當(dāng)是分類合編之本,《和陶》在其中也只是與其他作品合為一卷,而非單獨的一集。換言之,其所依據(jù)的宋本,當(dāng)是分類合編的麻沙本大全集一系。至于三卷本《志林》之不見于成化本《東坡七集》中的《續(xù)集》,當(dāng)是因其所據(jù)的仁廟新本未刻完,三卷本《志林》則在其未刻之列。
              除了見于宋代著錄并傳到現(xiàn)在的一卷本《志林》、與上述的今已亡佚的三卷本《志林》外,明萬歷年間又出現(xiàn)了五卷本、十二卷本的《志林》。這兩種《志林》既不出自宋刊《東坡七集》,也與宋刊麻沙書坊大全集中的三卷本《志林》有別,故必為宋以后人所纂輯,而非宋本之舊。其中十二卷本《志林》以見于《稗!氛邽樽钤,較五卷本多出幾乎一倍的篇目。那么,這兩種《志林》來源于何處呢?
                二
              五卷本《志林》現(xiàn)所知者以萬歷二十三年趙開美刊本為最早,卷首有其父趙用賢《刻東坡先生志林小序》,其中說:“余友湯君云孫博學(xué)好古,其文詞甚類長公,嘗手錄是編,刻未竟而會病卒。余子開美因拾其遺,復(fù)梓而卒其業(yè),且為校定訛謬,得數(shù)百言。庶幾湯君之志不孤,而坡翁之在當(dāng)時其趑趄于世途、jī@①縛于窮愁者,亦略可見云。”可見五卷本《志林》為湯云孫手錄,并在湯云孫卒后為趙開美最終刊成。湯云孫手錄所據(jù)的到底是什么本子呢?這是首先必須辨析的問題。如前所述,宋代只

            有一卷本、三卷本的《志林》,并無五卷本存在,那么,湯云孫以前的元明時期是否已有五卷本《志林》的存在呢?無論根據(jù)前人的著錄或現(xiàn)存的實物,都不見有早于趙刻五卷本《志林》的蹤影,唯《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八十六卷、《蘇文忠公全集》七十五卷收錄了《志林》的絕大多數(shù)篇目,明刻一百十五卷本《東坡全集》,收有五卷《志林》,與趙刻基本相同。故需要對這些文集的出現(xiàn)時間略作考辨。
              《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并不如有些學(xué)者所認為的那樣是宋本之舊。其卷首有萬歷三十六年戊申康丕揚序,描述了該書的編撰緣起:“往余于京郊見一學(xué)士家尚有外集一書,系抄冊,非完本,字多魯魚不可讀,而其文往往亦多全集所未載!薄坝嗤昀顫ㄊ锨坝谓鹆陼r,錄一全冊寄余遼左。余攜之欲授梓人久矣。歲丁未,余來淮上,因出所藏兩書,令別駕毛君九苞合而校之,為刻于維揚之府署!毙>幷呙虐嘤行,簡述了編撰過程:“參考經(jīng)史及先生《全集》、《志林》諸書,若原本,若謄本,若刻本,凡三歷目,訂定訛謬。必不可解,存舊闕疑!笨地P見到的只是“非完本”的“抄冊”及友人所錄之“一全冊”;經(jīng)過毛九苞“參考經(jīng)史及先生《全集》、《志林》諸書”,方編輯成八十六卷的《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其書名本就表明是“重編”)。該書中固然含有宋本《東坡外集》的內(nèi)容(《脈望館書目》即載有《東坡外集》四本,可見當(dāng)時尚有流傳),但肯定已摻入了其它內(nèi)容,書中出現(xiàn)的篇目的多處重出即表明其材料來源的多渠道性。而毛九苞所說的作為參考書之一的《志林》,當(dāng)是指五卷本《志林》,因為《重編東坡先生外集》中不包含一卷本《志林》的內(nèi)容(所謂“外集”,原指《東坡集》及《東坡后集》以外的作品,《東坡后集》本有《志林》一卷,是以《外集》不收一卷本《志林》),而完整的三卷本《志林》當(dāng)時已不存在(說見下)。就編纂年代來講,該書亦出現(xiàn)在趙開美所編刊的五卷本《志林》之后十多年。所以,《重編東坡先生外集》是因為輯入了五卷本《志林》的內(nèi)容,方形成了現(xiàn)在所見到的包含了五卷本《志林》中除一卷本《志林》以外絕大多數(shù)篇目的情況。
              《蘇文忠公全集》同樣出現(xiàn)在五卷本《志林》之后。其卷首載有茅維作于萬歷丙午(三十四年)的序,其中說:“丐諸秣陵焦太史所藏閣本《外集》。太史公該博而有專嗜,出示手板,甚hé@②。參之《志林》、《仇池筆記》等書,增益者十之二三,私加刊次,再歷寒燠而付之梓。即未能復(fù)南宋禁中之舊,而今之散見于世者,庶無掛漏!标P(guān)于其中提及的焦hóng@③所藏《外集》,焦hóng@③所作《刻蘇長公外集序》中的有關(guān)材料可作為對此的說明:“最后得《外集》讀之,多前所未載,既無舛誤,而卷帙有序,如題跋一部,游行、詩、文、書、畫等,各以類相從,而盡去《志林》、《仇池筆記》之目,最為精hé@②。其本傳自bì@④閣,世所罕睹。侍御康公以鹺使至,章紀(jì)肅法,敝革利興,以其暇銓敘藝文,嘉與士類,乃出是集,屬別駕毛君九苞校而傳之,而命余序于簡端!笨芍┚S從焦hóng@③處得到的所謂“閣本《外集》”,為焦hóng@③從康丕揚處得來,而康丕揚所擁有的《外集》情況一如前引其為《外集》所作的序中所交代。既然康丕揚據(jù)此而編輯的《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參照并采錄了當(dāng)時流傳的五卷本《志林》,那么,與康丕揚采用了同樣底本的《蘇文忠公文集》的編定當(dāng)也不會有收入完整的三卷本《志林》的可能,而其所謂“參之《志林》……等書,增益者十之二三”,也不過是采納了其時流傳的五卷本《志林》等書的內(nèi)容,茅維序中所說的“今之散見于世者,庶無掛漏”云云當(dāng)已包含了這方面的信息。
              需要著重辨析的是一百十五卷本的《東坡全集》的出現(xiàn)時間。有關(guān)簿錄于此《東坡全集》均著錄為明刻本,而沒有更為明確的刊刻時間的記載。
              《東坡全集》“凡例”云:“長公全集舊惟江西、京本二刻行世,其間魯魚亥豕之訛互有短長,今酌其善者從之!彼啤熬┍尽保允恰叭蕪R”未完新本,似乎《東坡全集》是參酌“仁廟”未完新本與江西本而編成。但其《凡例》又云:“江西本舊作前、后、續(xù)、奏議、應(yīng)詔、內(nèi)外制六集,既非編年,殊乖類聚,今并細為分類,以便觀覽者云!笨梢姟稏|坡全集》雖是分類合編本,但卻并不是以它之前已有的分類合編本東坡集為依據(jù),而是根據(jù)明江西刻的《東坡七集》,由《東坡全集》的編者自己加以歸并分類的。倘若該集編者見到過成化本《東坡七集》以前的東坡集分類合編本,自應(yīng)以那種分類合編本為依據(jù),而不當(dāng)由他自己把江西本《東坡七集》打亂了再來分類合編。所以,他不僅沒有見過宋刻的麻沙本大全集一系的本子,也沒有見過“仁廟”未完新本;因為如上所述,“仁廟”未完新本也是分類合編的,他如見過,就可以此種分類為依據(jù)而在各類中補入“仁廟”新本所無的作品。因此,其《凡例》所謂系據(jù)“江西、京本二刻”參酌而成,乃為自夸之語而非事實。
              至其所謂“江西本”,在明代實有兩種,一即成化時江西吉州府知府程宗刊七集本,一為嘉靖十三年江西布政司重刊成化本。嘉靖本之義例云:“舊本(即指成化本。——引者)模糊及元寫差錯,今有證據(jù)無疑者,每填補改正,凡二千余字,其無據(jù)而難明者,仍舊闕疑,蓋二什之一耳!薄芭f本《續(xù)集》所載多與前后集及奏議重出,今刪其全同者詩五十一首,論十三首(即一卷本《志林》!撸,序一首,奏狀六首,贊十六首,銘二首,啟十首,書十一首,記六首,其文雖同而題目首數(shù)兼攝不可輒除者仍刻。”可見嘉靖本以成化本為基礎(chǔ)又有所刪改。那么,《東坡全集》依據(jù)的究竟是哪一種江西本呢?將《東坡全集》與成化本、嘉靖本的有關(guān)內(nèi)容相對照,可以得知,《東坡全集》對成化本、嘉靖本皆有參照。例如成化本《前集》卷十九的《后杞菊賦》中有“先生聽然而笑曰”的語句,嘉靖本將“聽”改為“忻”,按,《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中有“亡是公聽然而笑”語(“聽”為笑貌,音“擬引切”),《后杞菊賦》當(dāng)據(jù)此而來,嘉靖本的修改是失當(dāng)?shù);成化本《續(xù)集》卷四《與陳傳道五首》中又謂:“但有廢曠不迨之憂耳!薄墩f文解字》:“迨,也!薄,迨也,”又,《方言》:“,及也。”《玉篇》:“迨,,行相及也。”可見“迨”有達到、相及的意思,嘉靖本將其改為“治”,同樣是失當(dāng)?shù);而《東坡全集》于此二處均同于嘉靖本。又如,成化本《前集》卷十九《滟yù@⑥堆賦》中有“城堅而不可取,天盡劍折兮,迤邐徇城而東去”語,嘉靖本將“天”改為“矢”,成化本《續(xù)集》卷三《思子臺賦》中有“甘泉咫人而不通兮”的句子,嘉靖本將“人”改為“尺”,這些改動即較為合理;《東坡全集》于此二處也同于嘉靖本。但《東坡全集》也有同于成化本而異于嘉靖本的,如成化本《滟yù@⑥堆賦》中有“江河之大,與海之深,而可以意揣”,嘉靖本“揣”誤為“拂”,成化本《續(xù)集》卷三《復(fù)改科賦》中有“謳歌歸吾君之子”,嘉靖本誤為“謳歌歸吾之君子”,《東坡全集》此二處皆同于成化本。所以,《東坡全集》實為參校成化、嘉靖兩種本子而成。
              從《東坡全集》所依據(jù)的底本,可以判斷其出現(xiàn)的時間上限為嘉靖十三年,因此,這也是一個出現(xiàn)很遲的本子。無論其出現(xiàn)于萬歷二十三年趙刊五卷本《志林》之前還是以后,既然如上所述,《東坡全集》的編者并未見到過宋刊麻沙本一系的分類合編本,則其所收《志林》五卷顯然不出于麻沙本大全集;與趙刊五卷本《志林》同樣來歷不明。而且,即使它們之前確有五卷本《志林》的存在,也

            是來歷不明的本子;因各家藏書簿及諸家目錄書中從未著錄過在嘉靖以前的五卷本《志林》。
              對于此種來歷不明的本子,若究其來源,不外四種可能;一、將三卷本《志林》分為五卷;或?qū)⑷肀尽吨玖帧贩譃樗木,再加上一卷本《志林》;總之,雖然卷數(shù)增加了,但其內(nèi)容則確同于宋代的《志林》。二、據(jù)《志林》殘本編纂,或由輯佚所得,或據(jù)殘本而輔以輯佚;因而,其內(nèi)容雖已較原來的《志林》減少,但其所收則都出于《志林》。三、在殘本、輯佚的基礎(chǔ)上,再添加若干內(nèi)容;因而是一種半真半假的本子。四、純出偽造。但由于如下所述,五卷本《志林》中確有相當(dāng)數(shù)量的內(nèi)容是出于原來的《志林》的,其第四種可能自應(yīng)予以否定。那么,它到底出于前三種可能的哪一種呢?
                三
              《四庫全書總目》所收“《東坡志林》五卷”提要(文淵閣本《四庫全書》)所收《志林》為十二卷本,而《四庫全書總目》所載則為《志林》五卷本的提要,其故待考)云:“此本五卷,較振孫所紀(jì)多二卷,蓋其卷帙亦皆后人所分,故多寡各隨其意也!奔凑J為此本是將《直齋書錄解題》所言及的三卷本《志林》重新分卷而成。這不僅沒有注意到五卷本《志林》又收入了三卷本《志林》中沒有包含的一卷本《志林》,更忽視了五卷本中的其它情況。
              首先應(yīng)該辨析的是,五卷本《志林》是否收入了三卷本《志林》的全部內(nèi)容。
              三卷本《志林》今不可見,但陶宗儀《說郛》卷二十九收有《東坡手澤》十五則。五卷本只收入了其中的八則:《論孫卿子》(五卷本《志林》卷四《辨荀卿言青出于藍》)、《漢武帝》(五卷本《志林》卷四《武帝踞廁見衛(wèi)青》)、《絕欲為難》(五卷本《志林》卷一《養(yǎng)生難在去欲》)、《婦姑皆賢》(五卷本《志林》卷三《先夫人不許發(fā)藏》)、《妻作送夫詩》(五卷本《志林》卷二《書楊樸事》)、《祭春牛文》(五卷本《志林》卷一《夢中作祭春牛文》)、《卦影》(五卷本《志林》卷三《費孝先卦影》)、《何國》(五卷本《志林》卷二《僧伽何國人》)(注:以五卷本《志林》中的有關(guān)篇目與《東坡手澤》相校,除個別字句外,二者內(nèi)容大致相同。唯《東坡手澤》中《何國》一文,只為五卷本《志林》卷二《僧伽何國人》的—個部分,其未引到的部分則見于王宗稷《年譜》“紹圣四年丁丑”條,這亦不違反《說郛》“略存大概,不必求全”的編纂原則。)。換言之,《說郛》所收《東坡手澤》——《志林》的將近一半不見于五卷本《志林》。這說明五卷本《志林》遠非三卷本《志林》之全。(注:若五卷本《志林》出于湯云孫、趙開美的輯集和增竄,那么,登錄趙開美家藏書的《脈望館書目》,其“來字號·子·小說”類著錄的第一部即為《說郛》廿八本,趙開美等該是見過此書,何以未將其中的《東坡手澤》收全呢?因為《說郛》的版本情況較為復(fù)雜,F(xiàn)存收有《東坡手澤》十五則的《說郛》為民國十六年上海商務(wù)印書館排印的涵芬樓一百卷本,此為張宗祥匯輯六種明抄本整理而成(包括原北平圖書館藏約隆慶、萬歷間殘抄本,傅氏雙jiàn@⑦樓藏明抄本三種[弘農(nóng)楊氏本、弘治十八年抄本、吳寬叢書堂抄本],涵芬樓藏明抄殘存九十一卷本,瑞安孫氏玉海樓藏明殘抄本十八冊。)關(guān)于該書的流傳情況!端膸烊珪偰刻嵋烦浟丝梢钥隙ㄝ^為接近原貌的一百卷本外,又曰:“都áng@⑧《三余贅筆》又稱《說郛》本七十卷,后三十卷乃松江人取《百川學(xué)海》諸書足之,與孫作、楊維楨所說(二人皆稱《說郛》為一百卷!撸┯之悺XMáng@⑧時原書殘闕,僅存七十卷耶?考宏治丙辰上海郁文博序,稱與《百川學(xué)!分爻稣呷N,悉已刪除。而今考《百川學(xué)海》所有,此本仍載。又卷首引黃平倩語,稱所錄子家數(shù)則,自有全書,經(jīng)籍諸注,似無深味,宜刪此二,以鹽官王氏所載《學(xué)庸古本》數(shù)種冠之云云。今考此本已無子書經(jīng)注,而開卷即為《大學(xué)石經(jīng)》、《大學(xué)古本》、《中庸古本》三書,目錄之下各注補字,是竟用其說,竄改舊本。蓋郁文博所編百卷,已非宗儀之舊!庇,《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biāo)注》于《說郛》條引孫詒讓語:“黃崖王子裳孝廉詠霓購得汲古閣鈔本《說郛》六十卷,有毛斧季校語。余辛未春在京寓曾從借閱,與欲本迥異,真秘笈也。”皆可見《說郛》的各種版本差異較大。若五卷本《志林》出于趙開美等的編輯,當(dāng)是其家所藏廿八本《說郛》中的《東坡手澤》只有八條。)
              此外,夏敬觀為五卷本《志林》作跋曰:“又考宋槧朱子《名臣言行錄》,引《志林》凡五則!钽煅悦吩兎蔷印啊畢怯幌唷瘜崬橐粍t,而分載二處,五卷本《志林》所有也;‘杜正獻焚圣語’,則見《仇池筆記》中;‘孔道輔為張士遜所賣’及‘歐公證范文正墓碑之誤’,兩書皆未載,而商刻《志林》五則悉備!薄睹佳孕袖洝分兴d《志林》,不見于一卷本《志林》,當(dāng)出于三卷本《志林》。五卷本《志林》只收入了其中的兩則,也即《名臣言行錄》所引《志林》的五分之二,更可證明五卷本《志林》遠非三卷本《志林》之全(注:朱子《名臣言行錄》傳到明代,已頗有增損,《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引葉盛(1420-1474)《水東日記》曰:“今印行宋《名臣言行錄》前集、后集、續(xù)集、別集、外集,有景定辛酉浚儀趙崇砼引,云其外孫李幼武所輯,且云朱子所編止八朝之前,士英所編則南渡中興之后四朝諸名臣也。今觀后集一卷有李綱,二卷有呂頤浩,三卷有張浚,皆另在卷前,不在目錄中。又闕殘脫版甚多。頗疑其非朱子手筆,為后人所增損必多!笨梢娙~盛對該書當(dāng)時流傳的版本已有懷疑。到晚明時期,該書的版本情況則更為復(fù)雜,崇楨甲戌刻本前載有張采所作《紀(jì)事》曰:“即今行事卷集,其應(yīng)天府學(xué)小版既日久漫滅,揚州版差明了,然皆訛亂倒錯,令人讀不能句!睆埐伤鳌吨匦匏蚊佳孕袖浶颉分杏钟小笆菚玻瑲埲币焉酢痹圃!端膸烊珪匪諡檎憬嵈蠊(jié)家藏本,即與這個崇禎年間由張采“一一校正,間即考補”的《名臣言行錄》內(nèi)容相同,可見夏敬觀所說的宋槧本在當(dāng)時已頗為難得。而崇禎刻本中,標(biāo)注《東坡志林》的只有被五卷本收入,并合為一則的“李沆言梅詢非君子”及“吳育不相”這兩則的內(nèi)容(見崇楨本《前集》卷二、卷八,沒有篇名)。此外,又有標(biāo)注為《志林》的“杜正獻焚圣語”一則中的內(nèi)容,當(dāng)與標(biāo)注《東坡志林》者來源不同。而夏敬觀提到的另外兩則,則未被崇禎本《名臣言行錄》收入?梢娢寰肀尽吨玖帧返木幾呖吹降摹睹佳孕袖洝樊(dāng)是只收有“李沆言梅詢非君子”及“吳育不相”兩則。而十二卷本《志林》的編撰者又獲見宋槧《名臣言行錄》(現(xiàn)有宋淳熙刻本,藏于北京圖書館),故將其余諸條補入。又,五卷本《志林》卷二《記告訐事》與崇禎本《名臣言行錄后集》卷十一中標(biāo)明錄自《東坡集》的一條內(nèi)容基本一致,五卷本《志林》卷三《修身歷》中間一段文字“晁無咎言,司馬溫公有言:‘吾無過人者,但平生所為,未嘗有不可對人言者耳”與崇禎本《名臣言行錄后集》卷七注明錄自《東坡集》的文字幾乎相同。又可知五卷本《志林》因為無法收全三卷本《志林》中的內(nèi)容,而輯錄了東坡文集中的其他非三卷本《志林》的內(nèi)容加以補充。)。
              又,宋王宗稷所撰《東坡先生年譜》也可以與之參證。這是現(xiàn)存宋人所撰蘇軾年譜中引用《志林》文章較多者(注:王水照先生編《宋人所撰三蘇年譜匯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中有關(guān)蘇軾的年譜有四種,除王宗稷《年譜》外,僅何掄《眉陽三蘇先生年譜》中有一處提到《志林》:即“慶歷三年癸未”條:“又《志

            林》云:‘吾八歲入小學(xué)!蓖踝陴ⅰ赌曜V》“慶歷三年癸未”條中亦包含這樣的文字。)。王宗稷《年譜》中標(biāo)明出于《志林》的有七則,由于其援引多以麻沙書坊大全集為據(jù)(注:成化本《東坡七集》收錄了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并于其后這樣說明:“右王宗稷編次《東坡先生年譜》,其援引多以大全集為據(jù),雖若未盡善,然稽考先生出處大略,用心亦專矣!庇郑撃曜V中所標(biāo)明出于《志林》的內(nèi)容,不見于一卷本《志林》,當(dāng)見于三卷本《志林》,而三卷本《志林》為麻沙書坊大全集所收入,亦可見該年譜所據(jù)為麻沙書坊大全集。),此《志林》當(dāng)指三卷本《志林》。從表面來看,五卷本《志林》收入了其中的六篇,條例如下:
              1.“景yòu@⑨三年丙子”條:“又按《志林》云:‘退之以磨蝎為身宮,而仆以磨蝎為命。’”(此二句見五卷本《志林》卷一《退之平生多得謗譽》)
              2.“慶歷三年癸未”條:“按《志林》云:‘吾八歲入小學(xué),以道士張易簡為師。師獨稱吾與陳太初者!保ù藬(shù)句見五卷本《志林》卷二《道士張易簡》)。
              3.“嘉yòu@⑨七年壬寅”條:“及按《志林》有論太白山舊封公爵,為文記之,是歲嘉yòu@⑨七年也!保ㄎ寰肀尽吨玖帧肪砣小短咨脚f封公爵》,似即《年譜》所云。)
              4.“元yòu@⑨元年丙寅”條:“按《志林》云:‘元yòu@⑨元年,余為中書舍人。’”(此語見五卷本《志林》卷二《禁同省往來》。)
              5.“元yòu@⑨六年辛未”條:“及《志林》載《夢中論左傳說》及《論子厚瓶賦》!保ㄎ寰肀尽吨玖帧肪硪挥小秹糁姓撟髠鳌,未見《論子厚瓶賦》。)
              6.“紹圣四年丁丑”條:“按《志林》云:‘余在惠州,忽被命責(zé)儋耳。太守方子容自攜告身來吊余曰:此固前定。吾妻沈事僧伽甚誠,一夕夢和尚來辭,云:當(dāng)與蘇子瞻同行,后七十二日有命。今適七十二日矣,豈非前定乎!保ㄒ娢寰肀尽吨玖帧肪矶渡ず螄恕。)
              在這七條中,有一條確為五卷本《志林》所失收(注:宋代傅藻編撰的《東坡紀(jì)年錄》于“元yòu@⑨七年壬申”條載:二月“十七日書柳子厚瓶賦后”(見《宋人所撰三蘇年譜匯刊》),可見該文在宋代確實存在,只是到明代已經(jīng)不易找到,不僅五卷本《志林》未載,刊刻于其后的《重編東坡先生外集》八十六卷、茅維編輯的《蘇文忠公全集》七十五卷、明刊《東坡全集》一百十五卷皆未載此文。但該文見于宋刊世@(12)堂《河?xùn)|先生集》(民國上虞羅振常曾據(jù)以影。└戒洠}為《又書柳文瓶賦后》,后被十二卷本《志林》收入(見卷九,截取了該文的后半段)。);而五卷本《志林》所有的《太白山舊封公爵》又頗有偽造的嫌疑(說見后)。是以除記及僧伽的一條(五卷本《志林》中的這一條,其文字分別見于《說郛》及王宗稷《年譜》)外,五卷本《志林》所收的其他五條的真實性也難于遽定。
              總之,以《說郛》、《名臣言行錄》、《東坡先生年譜》所引與五卷本《志林》比照,皆可見五卷本《志林》較之三卷本《志林》已頗有亡佚。故其所據(jù),至多是三卷本《志林》殘本,甚或只是輯佚所得。
              那么,五卷本《志林》是否摻入了其它作品,甚至含有并非出自東坡之手的后人的偽作呢?回答是肯定的。今舉證如下:
              一、五卷本《志林》卷二收有《記劉夢得有詩記羅浮山》一則,文云:
              山不甚高,而夜見日,此可異也。山有二樓,今延祥寺在南樓下,朱明洞在沖虛觀后,云是蓬萊第七洞天。唐永樂道士侯道華,以食鄧天師棗仙去。永樂有無核棗,人不可得,道華得之。余在歧下,亦得食一枚云。唐僧契虛,遇人導(dǎo)游稚川仙府,真人問曰:“汝絕三彭之仇乎?”虛不能答。沖虛觀后,有米真人朝斗壇,近于壇上獲銅龍六,銅魚一。唐有《夢銘》,云紫陽真人山玄卿。又有蔡少霞者,夢遣書牌,題云:“五云閣吏蔡少霞書。”
              該文內(nèi)容不僅頗為零散,前后不相貫連,且根本未提篇名所言及的劉夢得詩,顯得文不對題。按,此處所云劉禹錫“記羅浮山”詩為《有僧言羅浮事因為詩以寫之》:“君言羅浮上,容易見九垠。漸高元氣壯,洶涌來翼身。夜宿最高峰,瞻望浩無鄰。海黑天宇曠,星辰來逼人。是時當(dāng)fěi@⑩魄,陰物恣騰振。日光吐鯨背,劍影開龍鱗。倏若萬馬馳,旌旗聳@(11)淪。又如廣樂奏,金石含悲辛。疑是有巨靈,怪物盡來賓。陰陽迭用事,乃俾夜作晨。咿喔天雞鳴,扶桑色昕昕。赤波千萬里,涌出黃金輪。……知小天地大,安能識其真”。就內(nèi)容而言,與該文所載亦無直接關(guān)聯(lián)。但《東坡七集·后集》卷四有《游羅浮山一首示兒子過》一詩,詩中頗多夾注,抄錄如下((。┲姓Z皆為蘇軾原注):
              人間有此白玉京,羅浮見日雞一嗚。南樓未必齊日觀,郁儀自欲朝朱明(劉夢得有詩記羅浮山夜半見日事。山不甚高,而夜見日,此可異也。山有二石樓,今延祥寺在南樓下,朱明洞在沖虛觀后,云是蓬萊第七洞天),東坡之師抱樸老,真契蚤已交前生。玉堂金馬久流落,寸田尺宅今歸耕。道華亦嘗啖一棗(唐永樂道士侯道華,竊食鄧天師藥仙去。永樂有無核棗,人不可得,道華獨得之。予在歧下,亦嘗得食一枚)契虛正欲仇三彭(唐僧契虛,遇人導(dǎo)游稚川仙府,真人問曰:“汝絕三彭之仇乎?”契虛不能答)。鐵橋石柱連空橫(山有鐵橋石柱,人罕至者),杖藜欲趁飛猱輕。云溪夜逢yīn@(13)虎伏(山有啞虎巡山),斗壇晝出銅龍獰(沖虛觀后,有米真人朝斗壇,近于壇上獲銅龍六,銅魚一)。小兒少年有奇志,中宵起坐存黃庭。近者戲作凌虛賦,筆勢仿佛《離騷經(jīng)》。負書從我盍歸去,群仙正草新宮銘。汝應(yīng)奴隸蔡少霞,我亦季孟山玄卿(唐有《夢書新宮銘》者,云紫陽真人山玄卿撰,其略曰:“良常西麓,原澤東泄。新宮宏宏,崇軒@(14)@(14)!庇钟胁躺傧颊,夢人遣書碑,略曰:“公昔乘魚車,今履瑞云。躅空仰途,綺輅輪qūn@(15)!逼淠╊}君:“五云書閣吏蔡少霞書”)。還須略報老同叔,贏糧萬里尋初平(子由一字同叔)。(注:據(jù)成化刊本《東坡七集》。下文所引《東坡七集》皆據(jù)此本。不再一一注明。)
              五卷本《志林》中的《記劉夢得有詩記羅浮山》一文正是將該詩中所加注釋拼接而成。這些文句既是針對各相關(guān)詩句所作的注釋,在各條注釋之間自無內(nèi)在的邏輯聯(lián)系,難怪要讀得人莫名其妙了;而且,若不聯(lián)系其所注的詩句,就不能理解各條注釋的原意所在,例如,其提及山玄卿,本是為“我亦季孟山玄卿”一句作注,其原意是以山玄卿自許,離開了原來的詩句,就使人弄不明白蘇軾何以要無緣無故地提到這位真人了。特別離譜的是,在把這些注釋拼接起來時竟簡單化地將注釋的最初幾個字定為題目,并省去了“夜半見日事”,以致文與題目全不相干,使人讀后如墜五里霧中。當(dāng)然,拼接者為了使這些拼接起來的文字稍像一篇完整的文章,也略去了注釋中的部分內(nèi)容,如“山有鐵橋石柱,人罕至者”、“山有啞虎巡山”、“子由一字同叔”。又將注釋中的“唐有《夢書新宮銘》者,云紫陽真人山玄卿撰,其略曰:‘良常西麓,原澤東泄。新宮宏宏,崇軒@(14)@(14)。’又有蔡少霞者,夢人遣書碑,略曰:‘公昔乘魚車,今履瑞云。躅空仰途,綺輅輪qūn@(15)!淠╊}云:‘五云書閣吏蔡少霞書’”一段加以刪改,但也不過進一步露出了他的心勞日拙而已。正如前文所說,《后集》的編定出于蘇軾本人之意,《游羅浮山一首示兒子過》一詩為蘇軾作品當(dāng)屬無疑;而這種把詩中注釋拼起

            來以成文的荒唐事自不可能出于蘇軾自己。五卷本《志林》中的《記劉夢得有詩記羅浮山》一定是后人做的手腳。
              類似的伎倆而尚不致如此誕妄的,則有五卷本《志林》卷四《勃遜之》。全文為:
              勃遜之會議于潁;蜓月迦松平踊ǎ瑲q出新枝,而菊品猶多。遜之曰:“菊當(dāng)以黃為正,余可鄙也!蔽羰逑蚵劽镆谎,知其為人,予于遜之亦云然。
              按,此實為《東坡后集》卷二《贈朱遜之》一詩的《引》,唯略有刪節(jié)及訛字而已!兑返脑臑椋
              元yòu@⑨六年九月,與朱遜之會議于潁。或言洛人善接花,歲出新枝,而菊品猶多。遜之曰:“菊當(dāng)以黃為正,余可鄙也!蔽羰逑蚵劽镆谎,知其為人,予于遜之亦云。
              《東坡手澤》本為東坡偶有所感或所見而隨手寫下的文字;此既為贈人之詩的《引》,自當(dāng)為作此詩而特地撰寫的,并不屬于隨手摘記的性質(zhì)。且此詩及《引》既已留有底稿(否則就不能編入《東坡后集》中),也沒有將《引》另紙寫存的必要。所以,此條顯非出自《東坡手澤》,而是后人將它從《后集》所收此詩中抄錄出來,冒充為《志林》之文的。
              二、五卷本《志林》卷三有《梁上君子》一文:
              今日頗多賊,兩夜皆來入吾室。吾近護魏王葬,得數(shù)千緡,略已散去,此梁上君子當(dāng)是不知耳。
              宋代之封魏王者,僅魏悼王趙廷美,《宋史》卷二百四十四有傳,略云:“成平二年閏二月,詔擇汝、鄧地,改葬汝州梁縣之新豐鄉(xiāng)。仁宗即位,贈太師、尚書令;兆诩次唬姆馕和!毕唐蕉晏K軾尚未出生(蘇軾生于景yòu@⑨三年),而徽宗即位的第二年蘇軾即去世,以其當(dāng)時身份,根本不可能去為魏王護葬,是以劉文忠氏評注《東坡志林》于此已有懷疑(注:參見劉文忠評注《東坡志林》第191-192頁,學(xué)苑出版社,2000年。)。而尤值得注意者,則為“今日頗多賊”一句,古人對“盜”、“賊”是有區(qū)別的!堆印ふ摗罚骸氨I不竊,賊不刺!睏睿戗睿纾(16)注:“盜賊通名,分而言之,則私竊謂之盜,劫殺謂之賊!笨梢娫趩为毷褂谩百\”字時,是指“劫殺”而非“私竊”。唐、宋文言文仍是如此用法。以單獨的“賊”字為小偷,始于《水滸》一類通俗作品,明代后期的文言作品之較新穎者(如晚明小品)也有這種用法。此處的“賊”既稱“梁上君子”,自系小偷,因而絕非宋人手筆。
              三、五卷本《志林》卷三有《太白山舊封公爵》一文:
              吾昔為扶風(fēng)從事,歲大旱,問父老境內(nèi)可禱者,云:“太白山至靈,自昔有禱無不應(yīng);近歲向傳師少師為守,奏封山神為濟民侯,自此禱不驗,亦莫測其故。吾方思之,偶取《唐會要》看,云:天寶十四年,方士上言,太白山金星洞有寶符靈藥,遣使取之而獲,詔封山為靈應(yīng)公。吾然后知神之所以不悅者。即告太守,遣使禱之。若應(yīng),當(dāng)奏乞復(fù)公爵;且以瓶取水歸郡。水未至,風(fēng)霧相纏,旗幡飛舞,仿佛若有所見。遂大雨三日,歲大熟。吾作奏檢具言其狀,詔封明應(yīng)公。吾復(fù)為文記之,且修其廟。祀之日,有白鼠長尺余,歷酒饌上,嗅而不食。父老云:“龍也!笔菤q嘉yòu@⑨七年!
              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嘉yòu@⑨七年壬寅”條戴:“及按《志林》,有論太白山舊封公爵,為文記之,是歲嘉yòu@⑨七年也。”粗粗一看,似乎五卷本《志林》此則即是王宗稷《年譜》所提及的《志林》中之文。但《年譜》所說的是《志林》“有論太白山舊封公爵,為文記之”,其所記的是對“太白山舊封公爵”一事或由此事引出的論述,而五卷本《志林》的《太白山舊封公爵》則是對太白山從舊封公爵到恢復(fù)公爵的過程的記述,毫無“論”的痕跡,其文章的性質(zhì)實與《年譜》所言《志林》中關(guān)于太白山之文大相徑庭。而尤堪注意者,則是五卷本《志林》此文所涉及的事實,實與《東坡集》中《奏乞封太白山神狀》一文所言嚴(yán)重沖突。今引該文如下:
              伏見當(dāng)府méi@(17)縣太白山,雄鎮(zhèn)一方,載在祀典。案唐天寶八年,詔封山神為神應(yīng)公,適至皇朝始改封侯而加以濟民之號。自去歲九月不雨,徂冬及春,農(nóng)民拱手以待饑饉,粒食將絕,盜賊且興。臣采之道途,得于父老,咸謂此山舊有湫水,試加禱請,必獲響應(yīng)。尋令擇日齋戒,差官蒞取,臣與百姓數(shù)千人,待于郊外。風(fēng)色慘變,從東南來,隆隆獵獵,若有驅(qū)導(dǎo)。既至之日,陰威凜然,油云蔚興。始如車蓋,既日不散。遂彌四方,化為大雨,罔不周沃。破驕陽于鼎盛,起二麥于垂枯。鬼神雖幽,報答甚著。臣竊以為功效至大,封爵未充。使其昔公而今侯,是為自我而左降。揆以人意,殊為不安。且此山崇高,足亞五岳,若賜公爵,尚虛王稱,校其有功,實未為過。伏乞朝廷更下所司,詳酌可否,特賜指揮。(《東坡七集·前集》卷三十四)
              “舊有湫水”的“舊”,是“久”的意思(在《詩經(jīng)》時代,“舊”即有此種意義,見《詩經(jīng)·大雅·抑》的“于乎小子,告爾舊止”句及其注釋);意為此湫水久已存在。而就父老們的“試加禱請,必獲響應(yīng)”等語來看,是他們確信,它在當(dāng)時仍然極其靈驗——“響應(yīng)”為“如響斯應(yīng)”的簡化,有見效極快之意。倘如五卷本《志林》該文所言,父老們認為從太白山神被封為侯爵以來,“自此禱不驗”,他們又何敢對太守說“試加禱請,必獲響應(yīng)”之類的滿話(蘇軾此狀是代當(dāng)?shù)靥厮鳎闹兴Q的“臣”,乃是太守)?由此看來,父老們?nèi)允菆孕牌溆卸\必應(yīng)的,五卷本《志林》的“自此禱不驗”的記載乃是無中生有;而其接著所說的蘇軾由此而尋求“禱不驗”的原因,并在《唐會要》中找到了答案,又請求太守向山神祈禱并許愿復(fù)其公爵云云,則是在上述虛構(gòu)事實的基礎(chǔ)上的進一步創(chuàng)造;因為若無“自此禱不驗”之類的說法,蘇軾就根本不必去尋求“禱不驗”的因由,也就不會有后來那些事情了。而且,從《奏乞封太白山神狀》來看,太守之向太白山湫水禱請,乃是采納父老的建議,并非出于蘇軾的提議。倘使蘇軾是為了給自己臉上貼金而造此讕言,他又何以要在《東坡集》中收入《奏乞封太白山神狀》一文以拆穿自己的謊言?而且,從蘇軾的生平行事來看,他并不是那種吹牛撒謊的人。
              由此看來,五卷本《志林》此篇,并非《年譜》所提及的《志林》中的那一篇,而且也并非出于蘇軾,乃是后人據(jù)《年譜》中關(guān)于《志林》的那條記載而偽造,故其標(biāo)題即為《太白山舊封公爵》。只是偽造者忽視了《年譜》引述《志林》的有關(guān)之文時有一“論”字,又沒有思考其所虛構(gòu)之事與《奏乞封太白山神狀》是否會發(fā)生沖突,以致露出了馬腳。
              四、五卷本《志林》卷一《tú@(18)巷小兒聽說三國語》一則云:
              三彭嘗云:“tú@(18)巷中小兒薄劣,其家所厭苦,輒與錢,令聚坐聽說古話。至說三國事,聞劉玄德敗,顰蹙有出涕者;聞曹操敗,即喜唱快。以是知君子小人之澤,百世不斬!迸恚瑦鹬,為武吏,頗知文章,余嘗為作哀辭,字大年。
              這是常被中國小說史、文學(xué)史研究者所引用的,并從中引出種種重要結(jié)論。然而此條的內(nèi)容卻存在諸多疑點。
              這里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對孩子們“說古話”的人的身份:是孩子們的家長抑或職業(yè)的說書人——宋代的“說話人”?從其能使孩子們“顰蹙”“出涕”、“喜唱快”來看,其說書藝術(shù)是頗為高明的,恐非一般家長所能;何況當(dāng)時作為印刷品的小說遠未普及,像元明時期流行的那樣類型的歷史劇又未產(chǎn)生,一般的“tú@(18)巷”人家的家長既不可能知道多少歷史故事.自也沒有那么多的“古話”可經(jīng)常對孩子們說(從“輒

            與錢,令聚坐聽說古話”之語,可見這是那些孩子們能經(jīng)常享受到的待遇—“輒”為“往往,總是”之意);至于家長們是否能有那么多的時間一直給孩子們“說吉話”自然也是問題(即使是幾家家長聯(lián)合起來,輪流值班,這些問題同樣存在)。由此看來,“說古話”者當(dāng)是職業(yè)的“說話人”;家長之所以要把錢給了孩子,再讓他們聚坐“聽說古話”,乃是讓孩子們用來付給“說話人”作為報酬的,否則,何以要先給了錢再讓他們“聽說古話”?
              那么,職業(yè)的“說話人”是否可能在一般的“tú@(18)巷”為“聚坐”的“小兒”“說古話”呢?宋代的說話表演主要在瓦子勾欄、茶肆酒樓等固定場所;在那些繁華熱鬧的中心地帶,也常有較為流動的表演場所。關(guān)于宋代藝人在街道上表演的記載,《東京夢華錄》卷六《元宵》說:“游人已集御街兩廊下。奇術(shù)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余里!绋常(19)duò@(20)兒,雜劇。……尹常賣,五代史!薄抖汲羌o(jì)勝·井市》說:“此外如執(zhí)政府墻下空地,諸色路歧人,在此作場,尤為駢闃。又皇城司馬道亦然。候潮門外殿司教場,夏月亦有絕伎作場。其他街市,如此空隙地段,多有作場之人!薄段骱先朔笔洝氛f:“十三軍大教場、教弈軍教場、后軍教場、南倉內(nèi)、前杈子里、貢院前、佑圣觀前寬闊所在,撲賞并路歧人在內(nèi)作場!边@些材料記載了宋代說話等技藝流動表演的狀況。但不管是“御街兩廊下”、“執(zhí)政府墻下空地”、“皇城司馬道”、“候潮門外殿司教場”,還是“十三軍大教場”等地方,都屬鬧市的寬闊地帶,而并非像《tú@(18)巷小兒聽說三國語》中所描述的那樣在一般的“tú@(18)巷”中。即使是“tú@(18)巷小兒”亦可隨時“聚坐聽說古話”,且說話者技藝如此之高,讓小兒們非常投入、感動,這大概需要在城市更為繁華、說話技藝有了更為充分發(fā)展的明代方可做到。
              此外,該文的所謂“說古話”,自是“說話”中的“講史”;“說三分”(講說三國故事)也確是“講史”的一大部門。從孩子們的“聞劉玄德敗,顰蹙有出涕者;聞曹操敗,即喜唱快”的反應(yīng)看來,“說三分”在當(dāng)時已有濃厚的尊劉反曹傾向;而尊劉反曹傾向的產(chǎn)生,乃是由于把曹操作為欺君罔上之賊,視劉備為對漢獻帝忠心耿耿的漢室宗親的結(jié)果。不過,這與宋代“說三分”的情況是相反的。元刊《三國志平話》雖然刊于元代,但卻是從宋代以來“說三分”藝人的世代累積型的成果,從中不但看不到絲毫尊劉反曹的傾向,在其開篇中還立場鮮明地為曹操的欺君罔上辯護!谄溟_篇司馬仲相陰司斷案的故事中,說漢高祖做了皇帝后,殘殺功臣,韓信、彭越、英布三大功臣全都慘死,三人的鬼魂向天帝告狀,司馬仲相負責(zé)斷案。最后漢高祖、呂后的罪名成立,玉皇敕道:“漢高祖負其功臣,卻交三人分其漢朝天下:交韓信分中原為曹操,交彭越為蜀川劉備,交英布分江東長沙吳王為孫權(quán),交漢高祖生許昌為獻帝,呂后為伏皇后,……交蒯通生濟州,……復(fù)姓諸葛,名亮字孔明,……交仲相生在陽間,復(fù)姓司馬,字仲達,三國并收,獨霸天下”(注:見《古本小說集成》第一冊,第7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在被漢高祖所殺的三人中,韓信的功勞最大,也最獲得后人的尊崇、同情,他既受到漢高祖夫婦如此殘酷的迫害,那么,他在轉(zhuǎn)世以后對其前世的仇人加以報復(fù),正是天道好還,報應(yīng)不爽。——嚴(yán)格說來,曹操之對漢獻帝,遠不如漢高祖對韓信之甚。《三國志平話》的這種設(shè)想,正體現(xiàn)了民間的正義。所以,在《三國志平話》中找不到尊劉反曹的傾向乃是正常的事,作為其前身的宋代的“說三分”當(dāng)同樣如此。何況在宋代人的一般認識中,對曹操是頗有好感的。盡管蘇軾自己對曹操的個人品德頗有非議,說他“陰賊xiǎn@(21)很,特鬼蜮之雄者耳”,甚至指責(zé)他之“分香賣履,區(qū)處衣物”為“平生奸偽,死見真性”(《前集》卷二十《孔北海贊》),但仍稱贊曹操“功蓋天下”(《前集》卷二十二《試館職策題三首》)。其弟蘇轍更對曹操稱頌甚至,其所作《歷代論三·晉宣帝》、《上昭文富丞相書》等文皆可為證(注:蘇轍《歷代論三·晉宣帝》(《欒城后集》卷九)曰:“漢自董卓之后,內(nèi)潰外畔,獻帝奔走困掊之不暇,帝王之勢盡矣,獨其名在耳。曹公假其名號以服天下,擁而植之許昌,建都邑,征畔逆,皆曹公也。雖使終身奉獻帝,率天下而朝之。天下不歸漢而歸魏者,十室而九矣。曹公誠能安而俟之,使天命自至,雖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事紂,何以加之?惜其為義不終,使獻帝不安于上,義士憤怒于下,雖荀文若猶不得其死,此則曹公之過矣!笨梢姴懿僭谔K轍眼里雖不免有過,但終是瑕不掩瑜!渡险盐母回┫鄷芬晃挠衷唬骸稗H讀《三國志》,嘗見曹公袁紹相持久而不決,以問賈詡,詡曰:‘公明勝紹,勇勝紹,用人勝紹,決機勝紹。紹兵百倍于公,公畫地而與之相守半年,而紹不得戰(zhàn),則公之勝形已可見矣,而久不決,意者顧萬全之過耳!蚴掠胁煌湟庀嗨,今天下之所以仰首而望明公者,豈亦此之故歟?”若不是以對曹操才能的百般推崇為前提,何以能用之比擬自己所敬慕的長者。)。至于一般輿論則正像蘇軾所說:“世以成敗論人物,故操得在英雄之列”(《孔北海贊》)!罢f話”在當(dāng)時并非所謂“精英”文學(xué),它只能以從眾為前提,因而不可能對曹操持如此強烈的否定態(tài)度,以致連它的小聽眾也聽到曹操打了敗仗就“喜唱快”。由此看來,這條所言的情狀不可能出于蘇東坡的時代,與《三國志通俗演義》和尊劉反曹的戲劇大量流傳開來的明代情況則甚為相近。再參以以上四條,可知五卷本《東坡志林》本不盡可信,則此條亦當(dāng)為后人所造。
              由以上諸條可見,五卷本《志林》不僅未能將三卷本《志林》收全,還摻入了后人或者就是五卷本《志林》編纂者的許多偽作。
                四
              除了上述諸條以外,五卷本《志林》中所收,還有一些是王宗稷《東坡先生年譜》、傅藻《東坡紀(jì)年錄》中曾經(jīng)提及、但未說其出于《志林》的,有的且明言其不出于《志林》。因為五卷本《志林》本就可疑,所以此等文字也以存疑為妥,F(xiàn)舉一例。
              《東坡紀(jì)年錄》“元符三年庚辰”條有:“正月朔,記養(yǎng)黃中,曰:‘歲次庚辰,朔日戊辰,是日辰時,則丙辰也。三辰一戊,四土?xí)伞1聊,而庚其子也,土之富未有過于斯時,吾當(dāng)以斯時肇養(yǎng)黃中之法!衷唬骸侵喚訋X外,安得此慶耶!’又曰:‘十二日天門冬酒熟!蔽寰肀尽吨玖帧肪硪挥小队涴B(yǎng)黃中》一文,與《東坡紀(jì)年錄》所引大同小異:
              元符三年,歲次庚辰,正月朔,戊辰;是日辰時,則丙辰也。三辰一戊,四土?xí)。而加丙與庚,丙土母,而庚其子也,土之富,未有過于斯時也,吾當(dāng)以斯時肇養(yǎng)黃中之氣。過此,又欲以時取薤姜蜜作粥以啖。吾終日默坐,以守黃中,非謫居海外,安得此慶耶?東坡居士記。
              按,王宗稷《年譜》于元符三年載其有《養(yǎng)黃中說》之文,顯即《東坡紀(jì)年錄》所說“記養(yǎng)黃中”;二書均不言此篇出于《志林》,而王宗稷《年譜》引《志林》類皆標(biāo)明,本文第三節(jié)所引《年譜》諸條可以為證。則此條是否出于《志林》,本就可疑。且五卷本《志林》的編者顯然未見過宋刻麻沙本《大全集》(否則當(dāng)也見過三卷本《志林》,其五卷本《志林》于三卷本《志林》就不致失收很多,且竄入許多非《志林》之文了),是以五卷本此條也非出自《大全集》的《志林》而系據(jù)他書轉(zhuǎn)引。而據(jù)《年譜》,蘇軾此文的標(biāo)題實為《養(yǎng)黃中說》,是以《東坡紀(jì)年錄》所云:“記養(yǎng)黃中

            ”,猶言“記述其養(yǎng)黃中之舉”,并非標(biāo)題。五卷本《志林》卻以此為標(biāo)題,可見其所載此條實自《東坡紀(jì)年錄》出。何況就《東坡紀(jì)年錄》所引來看,“記養(yǎng)黃中”尚有“十二日天門冬酒熟”等內(nèi)容,被五卷本《志林》刪去了。其所以刪去,當(dāng)是《東坡紀(jì)年錄》于此頗有刪節(jié)(其加“又曰”,即表明了這一點),將《東坡紀(jì)年錄》所引這些零散文字編為一篇完整短文者,不知道如何將此句與上文相連接,就索性刪去了。而“過此”至“以守黃中”諸字,不見于《東坡紀(jì)年錄》,當(dāng)系后加。另外多出的“而加丙與庚”不僅多余,且使文意松弛,恐也屬后加。
              五卷本《志林》中還有三十六則見于《類說》所引《仇池筆記》(見趙開美《仇池筆記》序)!冻鸪毓P記》雖有少數(shù)幾條與《東坡志林》重出,但二者本非一書,則此三十六則中的絕大部分,當(dāng)也不屬于《志林》。
                五
              由上所述,可知五卷本《志林》實系真?zhèn)坞s揉之書。其偽的部分,情況也極復(fù)雜:有的根本不出于蘇軾;有的雖出于蘇軾,但不出于《志林》;有的在同一條中真?zhèn)谓浑s。
              至于十二卷本《志林》,不僅出于五卷本《志林》之后,且將五卷本中除“論”的一卷外的絕大多數(shù)文章收入(五卷本《志林》計202篇,十二卷本《志林》362篇,兩者共有的為160篇),包括上文提到的那些并非出于《志林》的摻入之作,以及出于后人的偽作?梢娨彩且徊空?zhèn)坞s糅的書,其編者也顯然未見過宋刊麻沙本《大全集》中的《志林》或其翻刻本,否則就不至于將五卷本中的那些偽造、偽添者也一并收入了。其較五卷本多出的部分,有些當(dāng)出于輯佚,如陶宗儀《說郛》所引《東坡手澤》十五條,五卷本只收了八條,十二卷本《志林》則將其遺漏的七條中六條都收入了(但還遺漏了一條),當(dāng)即輯自《說郛》。朱熹《名臣言行錄》所引五條,五卷本只收了兩條,十二卷本也收全了,也當(dāng)自《名臣言行錄》出。但其多出的部分是否全部為輯佚所得,仍是有待進一步探考的問題。
              收稿日期:2002-10-21
              字庫未存字注釋:
               。愧僭指锛樱◣椎姆斌w)
               。愧谠掷跞ツ炯与
               。愧墼至⒓樱ㄐ廴ヶ浚
               。愧茉朱昙颖
                @⑥原字氵加預(yù)
               。愧咴骤b的繁體
                @⑧原字仰去亻
               。愧嵩朱昙佑
               。(10)原字月加出
               。(11)原字大下加(淵的繁體)
               。(12)原字纟加采
                @(13)原字疒里加音
               。(14)原字口加(獻的繁體)
                @(15)原字囗里加禾
               。(16)原字亻加京
                @(17)原字眉加阝
               。(18)原字涂下加土
                @(19)原字木加骨
               。(20)原字木加出
               。(21)原字山加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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